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項目定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項目名稱 |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項目 | ||||||
項目編號 | SZZH-2024-G0004 | 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代碼 | 2106-370000-04-01-266218 | ||||
招標人名稱 | 濟寧兗鄆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類別及范圍 |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及防治與補救工程專項設計 | ||||
建設地點 | 濟寧市 | 招標代理機構(gòu)名稱 | 山東省魯成招標有限公司 | ||||
開標日期 | 2024年3月22日9:30 | 開標地點 | 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 ||||
一、否決投標情況匯總表 | |||||||
序號 | 投標人名稱 | 原因 | 依據(j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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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標候選人 | |||||||
定標候選人名稱 | 濟寧市黃淮水利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 山東新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水發(fā)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 | ||||
企業(yè)資質(zhì)等級 | 水利行業(yè)(河道整治、灌溉排澇、城市防洪)專業(yè)乙級 | 水利行業(yè)乙級;水利行業(yè)(灌溉排澇)專業(yè)甲級 | 水利行業(yè)乙級;水利行業(yè)(灌溉排澇、河道整治)專業(yè)甲級 | ||||
投標總報價(元) | 1700000 | 1678000 | 1725000 | ||||
質(zhì)量 | 所出具的成果報告應符合國家、行業(yè)等相關(guān)標準并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 所出具的成果報告應符合國家、行業(yè)等相關(guān)標準并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 所出具的成果報告應符合國家、行業(yè)等相關(guān)標準并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 ||||
服務期限 | 招標人向中標人提供滿足防洪評價工作要求的設計成果40日內(nèi),中標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送審稿)。專家評審后,雙方及時根據(jù)評審意見進行補充完善,在招標人設計報告補充完善后20日內(nèi),中標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報批稿)的編制 | 招標人向中標人提供滿足防洪評價工作要求的設計成果40日內(nèi),中標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送審稿)。專家評審后,雙方及時根據(jù)評審意見進 行補充完善,在招標人設計報告補充完善后 20日內(nèi),中標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報批稿)的編制 | 招標人向中標人提供滿足防洪評價工作要求的設計成果40日內(nèi),中標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送審稿)。專家評審后,雙方及時根據(jù)評審意見進行補充完善,在招標人設計報告補充完善后 20 日內(nèi),中標人完成《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兗州至鄆城段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報批稿)的編制 |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 完全響應 | 完全響應 | 完全響應 | ||||
三、定標候選人項目負責人 | |||||||
定標候選人名稱:濟寧市黃淮水利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 |||||||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證書名稱及級別 | 證書編號 | |||
1 | 蘇海進 | 項目負責人 | 高級工程師 | 魯230800133200373 | |||
定標候選人名稱:山東新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證書名稱及級別 | 證書編號 | |||
2 | 李恩輝 | 項目負責人 | 高級工程師 | 魯180500033200024 | |||
定標候選人名稱:水發(fā)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 | |||||||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證書名稱及級別 | 證書編號 | |||
3 | 宗亮 | 項目負責人 | 高級工程師 | 魯180001833200131 | |||
四、評標情況 | |||||||
評標委員會由5名專家和2名招標人代表共7人組成,開標時間2024年3月22日09時30分,開標地點: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4樓第二開標室。評標于2024年3月22日10時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4時30分在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5樓完成評標,評標委員會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評審,開標過程及評標紀律嚴明。 | |||||||
公示說明 | / | ||||||
公示起止時間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7日 | ||||||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異議截止時間 | 提出渠道及答復方式 | 答復期限 | ||||
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 | 通過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提出和答復 |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nèi) | |||||
投標人(資格預審申請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過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提出異議的,視為無異議。 異議聯(lián)系人:劉先生,聯(lián)系電話:18353707101 | |||||||
其他事項 | / | ||||||